她的眼睛半闭着,眼神涣散而迷离,像是喝醉了,又像是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心神——不,不是“像是”,她就是被迷住了,被白给病迷住了,被那种从基因深处涌上来的、不可抗拒的、比任何酒精都要强烈的欲望迷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瞳孔在紫色灯光下放大,几乎占满了整个虹膜,那里面没有焦距,没有焦点,没有“我在看什么”的意识,只有一片混沌的、模糊的、像是被搅浑了的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嘴角挂着一丝笑意——不是平时那种甜美的、明媚的、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,而是一种更复杂的、更暧昧的、带着一丝媚态的、像是被什么欲望支配了的、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的笑容,那笑容里有满足,有沉醉,有一种“我很舒服”的坦白,有一种“我在享受”的不加掩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旁边坐着那个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黄头发、穿皮夹克、打耳钉的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皮夹克已经脱了,扔在沙发扶手上,黑色的皮衣在紫色灯光下变成了暗红色,皱巴巴的,像是被人随手丢在那里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,T恤的领口很大,露出锁骨和一小片胸口,那胸口上有几道红色的痕迹——不像是抓痕,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压出来的、还带着湿润的、尚未消退的红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手——那只手,程逸的视线死死地钉在那只手上——搭在裴玉的肩膀上,手指在她的锁骨上轻轻地摩挲着,那动作熟练而自然,像是在做一件做过无数次的事情,像是在抚摸一件属于自己的、不需要征得同意的、可以随时把玩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指节分明,手指修长,像是一双弹钢琴的手,但此刻这双“弹钢琴的手”正在程逸的女朋友身上弹奏一首他不认识的曲子,每一个音符都落在她的皮肤上,每一个音符都让她发出一声细微的、几乎听不到的轻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脸凑在裴玉的耳边,嘴唇贴着她的耳廓,在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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