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一件事,这件事b较小,可是我也想放在这里:
我今天很快乐。快乐到想把今天存起来。所以我把它存在这里了。你读到的时候,不管我们变成什麽样子,请你替我记得:十八岁的我们,在凌晨三点五十二分的系馆,曾经一起,快乐得不得了。
十八岁的林知夏(她拼错了你的名字三次才注册成功,这件事她决定也一起存起来)」
栩承在凌晨的办公室里,把信读了三遍。
然後他做了一件很多年没有做的事。他打开那个对话框,那个一年只有一张照片的对话框,打字。他打了很久,删了很多版,最後送出去的很短:
「信到了。十八岁的你,寄到了。」
特罗姆瑟是傍晚。她回得很快:
「什麽信?」
隔了一分钟。他看着输入中的提示跳动,停止,跳动。然後:
「……天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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