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他的女朋友。
是一个独立的、有自己社交需求的、有自己人际关系的、有自己想法的、有自己判断力的成年人。
“去吧。”程逸说,那两个字像是从他的喉咙里挤出来的,每一个笔画都带着一种“我不想说但我必须说”的痛苦,每一个音节都像是踩在碎玻璃上,“几点?在哪?”
裴玉的眼睛亮了一下,那亮光像是一盏被突然点亮的灯,从她的瞳孔深处向外扩散,把那双原本有些黯淡的眼睛照得闪闪发光,像是有人在她的眼睛里放了两颗星星。
“晚上七点,学校北门的‘音乐汇’KTV。你……你也去吗?如果你也去的话,我就不用担心了,你就可以看着我,就不会有人敢做什么了,而且你也可以和陶惠她们认识一下,你不是还没正式见过她们吗?”
程逸想了想。
他不去。
他不能去。
因为如果他在场,白给病——如果白给病发作了——裴玉也许会更加痛苦,因为她会在他的注视下失控,会在他的注视下做出那些她不想做的事情,会在他的注视下变成另一个人。
而且,那些男人——如果他在场,那些男人就不会接近裴玉,他就看不到她到底会被什么样的人盯上,他就无法判断哪些人是危险的、哪些人是安全的,他就无法在事后用那盏灯去抹除那些不该存在的记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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