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几天下来李承义把它藏在私人木柜的底部,偶尔偷偷拿出来闻一下气味就放回去,丝毫不敢有什么“大动作”,只是单单这样无法满足他的心思,更何况偷内裤这事实际上风险非常大,一旦被人发现揭发,“小偷”“色狼”“内裤癖”等等的恐怕要挂在头上一辈子摘不掉了,他还是别人眼中能叫上名字的学霸,别说学校,连家里他都没脸再呆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穿上试试?

        李承义一想到这里就特别来劲,之前闻一下就发现自己在学习上的精力更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心想,既然是内裤男穿女穿不都一样么,而且穿上了是不是意味着距离和刘老师的亲密接触是不是“更进一步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天洗澡完,李承义就套上偷来的女生内裤,说是套上,因为内裤看起来小小的一件,布料很少,穿起来弹性十足,没三秒就被他的鸡鸡撑起一个颇具规模的帐篷,根本没有穿上内裤的感觉,穿上裤子后感觉更奇怪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在上学不是耍流氓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承义在心里权衡了一下,就换成自己的内裤,考虑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再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件内裤足够弥补了十几岁的李承义没能谈上对象的遗憾,只是好景不长,几个星期之后,他胯下得了一种皮肤病,那种病就一个症状,特别痒!

       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李承义有机会就挠,一直挠,把大腿内侧的皮肤都挠烂了也不见一丝缓解,在不断破皮和愈合之间反复,一般的止痒膏用了个遍也不堪大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初三第一个学期李承义被这病折磨得不堪忍受,才将情况偷偷告诉老爸,但李富贵这老登一副嫌弃麻烦的样子,转头就把事情告诉妈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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