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某大名鼎鼎的“传销公会”,主播和公会签的合同有七十年的!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是所有的肖像权以及相关的权利都签给了公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加入你和公会签合同时二十岁,那等于你要为公会工作到九十岁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很多和“传销公会”敌对的主播都在嘲讽这份合同,说万一这公会的主播“早走”个一些年,那都要把骨灰盒摆在直播间继续进行“直播”!

        这些事情说起来像个笑话,但对于那些签了类似合同的主播来说,其实是很心酸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的主播,差不多就是公会的“奴隶”!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当然好多了,但依然是公会方面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看一些头部主播平时牛逼得不行,但公会真要治你时,那太多办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公会一般都是和气生财,尤其是和大主播,更是没必要闹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真要撕破脸,要放弃某个主播时,那你就会明白公会的厉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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