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强的话倒让我明白过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去年我参加过司法考试,尽管由于事情多没有认真复习,四科总共只考了二百零五分,可大部分法规倒还是看了一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按《刑法》的规定,薛成仁属于国家工作人员(至少算是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吧),国有银行的资金属于国有财物(也可能列入公共财物?),薛成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(也可能算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)国有财物,应该算是贪污罪,而贪污罪倒确实是由检察机关受理侦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我们不知道应该向检察机关报案哪,前天我们向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报案,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又不告诉我们该向你们报案,他们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已经受理了,而且已经开始侦查了,肖检您看这该怎么办?”刘天明不知道这些规定,他还以为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受理了就行了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应该让公共安全专家局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。”肖副检察长还是咄咄逼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肖检,按法律上的有关规定,我们中行到哪儿报案都行,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受理后,认为不应由他们侦查的案件,应该主动移交给检察院,我们中行没有权力要求他们移交到哪儿呀。”尽管考试没通过,但法律上的有些东西还是能有个大致印象,没想到这会儿派上用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肖副检察长一听我的话,倒愣了一阵,不过毕竟是大风大浪中闯过来的人,反应很快:“规定是规定,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。到底是由公共安全专家局办还是检察院办,这由你们中行定。刘行长,这类案子不向检察院报案,以后江都中行所有的案子都不必向检察院报案。今天我们就先告辞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肖副检察长说完就站起身来,另两人也只好随着领导起身离开了,张志强走时拍了拍我的肩膀算是打了招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娘的,这算怎么回事呀,一个案子两家争着要办,让我们在中间难做人。”等检察院的人一离开,刘天明就发起了牢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嘿嘿,我们要是个破产企业,你看他们还争不争?谁叫我们银行在外面的形象就是个有钱的主?办银行的案子,要经费有经费要车有车,油水大大的,我要是处在他们的位置,一样想抢过来办。老板,您就忍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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