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写於20070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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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意义在於没有意义。
虽然老庄选读的老师觉得这句话很没意义,不过我喜欢这样的说法。
(这样想的同时,我开始担心我的老庄选读会被当掉。)
本来,人生就没有意义,意义都是人所赋予的。
当我愿意为任何人做任何事的时候,我不会想这件事的意义在哪,因为重点在於「我愿意」三个字。
「愿意」这件事,有好大的影响力。
当罪犯被警察逮捕失手枪毙时,他的母亲上警局抗议,这有什麽意义?
那个罪犯若是必Si的罪刑,为何他的母亲还要去警局抗议?
一切不在於有没有意义,是这样吗?
还是对那个母亲而言,这是必须?还是别无选择呢?
从那时开始,我就觉得人生没有特别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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