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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无论如何,最终,我并没有签字,毕竟我也不是傻瓜,我知道签字意味着什么。尽管对方软硬兼施,态度从软化到强硬再到恼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吓,我也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并不影响我最终被拘的结果,因为“证据充分”,我的“不配合”举动只是让我待足了15天而已;我这个年,基本就算是在牢里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进拘留所之前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,验血验尿、检查身体等等,不过并没有任何一份化验单经过我本人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我之前也采访过一些经常出入这种地方的人,所里的情况我姑且是略知一二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几个人一起睡一个大房间,全体打地铺,如果你的家人没给你送铺盖来,看守会给你发公用的铺盖;那种铺盖看着很脏,也不怎么保暖,但就这,你还未必盖得上,因为很可能会被“狱老大”给抢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拘留所里的厕所就是角落里的一个蹲便器,用一堵小矮墙挡着,基本没什么隐私可言。按照规矩,新来的雏儿得去厕所边上蹲好,等有比你更菜的来了你才有资格去蹲墙边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常来常往、孔武有力的“狱老大”呢,每天就带着一帮小弟在里面作威作福,吹牛逼、抽烟、打人……一般来说,小打小闹、抽个耳光什么的,看守是不会管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拘留所这地方,对那些惯犯来说其实威慑力一般,真正会觉得度日如年的,是那些一时失足的守法公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,这十五天里估计要掉层皮,但没想到……最后一点事儿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来欺压我,甚至没人来跟我说话,即使我主动去找别人搭话,换来的也只有沉默和驱赶;很显然,“有人”事先跟每一个与我同住的犯人打过招呼了,让他们不要动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一般的思路,这应该是有人在“罩着我”的表现,但我很快意识到——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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