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站在那三本书前面,把书名看了一遍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三本书的书名,在台灯的光里,三个书名三种黑,是印刷的铅字的黑,不是毛笔的黑,是另一种。

        「《土地法》,」他说,声音很轻,「有天条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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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早上,他带着那三本书、毛笔和墨水台、笔记本,往图书馆走。

        路上,他把那三本书抱在x前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抱法,不是随手夹着,是两只手环着,把三本书都包在里面——是他抱灵石典籍的方式,是三千年前在山头那个小庙里,每次要查阅那几本藏在神龛後面的典籍,都是这样抱的。典籍里记的是土地的律法,是他这个土地公依据的那几条根本——哪种情况能施法,哪种情况不能施,施法的代价怎麽算,相邻地界的纠纷怎麽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几本典籍,他每次翻的时候都是先把手洗乾净,然後两手捧起,放到案上,才打开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这三本书,是人间的律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一样,但也不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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